智財法。。。成為黑心企業家,藝人,作家 變相向消費者A錢的最大利器
在某大站,又看到台灣大企業對分享平台出手的文章~
要求關閉分享"布布"的p2p檔案論譠版面!
事實上,台灣現在的確抓的很嚴~
小弟也曾經因為使用nokia製作佈景主題的軟體,制作了一系列"布布"的nokia用佈景!
小弟我可是有先寫信告知相關企業,還得到回覆說只要非營利,即可!
沒錯小弟我並非拿來營利,只在網上分享給同好的網友!
但沒多久,卻也收到相關企業法律部門的通知!要我停止在網路上分享這樣的創作!
我能理解,所以我就停止,並刪除相關所有連結!
連這樣的創作都被扼殺。。叫我自己去他們的合作圖玲廠商下載佈景主題(要收費的,又不見得好看)~
智財法,我尊重!但那些創作人。。大企業。。。智財法真的只是保障自己作品的所有權的權益嗎?
還是變相向消費者收取不合理費用的藉口呢?
創作人保護自己的作品權益非常合情合理!你可以說自己的作品無價。。我也同意!但一但經過商業包裝,那他就有個價值!
而這價值,應該考量消費者願意出錢消費的合理價位,而不是自己喊爽的!
舉例來說:
1.歌手CD
現在歌手的CD。。3百,4百的都有,我不去討論製作成本的問題!因為那很難界定。。。包含了宣傳費什麼的!
我們探討。。一張CD真10首。。或10幾首。。每首都是主打,每首都真的讓消費者想花錢消費嗎?
那,歌手每個人,一定要賺那麼多嗎?公司版稅要抽那麼多嗎,有收益,有回收!那跟消費者共生不是很好!大家也樂得花錢買正版!
學學日本吧!每次都出單曲,每次都是主打,超過10首再收錄精選集,說真的,我願意花錢去買!因為每首都"好聽"的機率大多了!
2.一般軟體/作業系統:
除了買品牌電腦,NB..預載的微X作業系統,一般人要花4千到上萬不等的正版作業系統費用!真的很難花下去!對企業而言,是很大的一筆費用!
我了解制作軟體有所謂"沈默成本"…微X是真的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去開發沒錯..(但這樣的售價真的合理嗎?這由懂得精算的專家去算吧)
還有像是繪圖軟體..動不動也是上萬塊..用了1年..又有新版..又要花升級費用~~一次一次的收…哇..
不知道有沒有用"出租"的方式,這樣會不會比較合理…小型企業也不用冒險去用盜版啊!用租的…明年確定還要..就再租…而且提供更新啊!
麥金塔的作業系統價格就很貼近人心,版本又單純…內建又豐富..
其實這樣的文章議題..專業的討論太多了!
我只是個老百姓…我不懂為何我要讓那麼多人來消費我們消費者
合理的價格我們就會買,不是一直都是這樣嗎?
然後..你看看..藝人們..(指有賺錢的藝人,慘淡的藝人也不在少數)
之前陳孝萱..離婚..新聞每天報(每天有多少人離婚啊)
現在..她說復出賺奶粉錢(主持一集有萬元以上的收入….><!!!,詹仁雄有付多少膽養費..根本不是問題嘛!)
還真是讓小老百姓難以想像!
重點在於,離婚,要撫養小孩子的女性何其多…但有每個人都像藝人這樣的際遇嗎?拿撫養小孩做文章…
說穿了..錢還不是消費大眾而來的!
有那些藝人..是有接受專業主持訓練的???
有那些談話性節目主持人..有接受過訓練.?不過就是引用他們聽來的東西嘛~~
(~此段純屬個人觀感,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