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忘

詹X雄"只"給陳X萱..每月6萬元的膽養費?這個標題給我的訊息

人家夫妻的事,輪不到我管…我看到的是媒體對於這個事情的傳達.我有點意見!
真想辦個投票…普通老百姓若離婚..可以給的起對方”6萬元”膽養費的人…舉個手!


媒體在下標時,居然加了個”只”….顯見現在媒體的價值觀..強加給普羅大眾錯誤的引導!
6萬元..對於一般工作員工,已是近3個月的薪資!難道6萬元…一個月不足以給一個婦人與一個小孩生活?
(請恕我..大驚小怪…6萬元..我可以活得很好…1個月..)
夫妻之間的對錯..旁人無法論斷!但是..這樣的金錢概念一經報導出來!
給現在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的老百姓如何的觀感?
還是藝人..就是可以過的比較好?那人人都去當藝人好了!
努力的藝人,令人欽佩!但似乎塑造出藝人的生活品質就該比老百姓來的好!
如果藝人也有跟一般老百姓 比照的薪資…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想當藝人!?
那些為夢想而當藝人的藝人…賣CD可以不那麼貴嗎?可以不改版嗎?
M型化社會….哈..
我也是底部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