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分享文章

我就是反骨,管它的寫作規範~夠迫力吧!!進擊的程式碼!

我們先看反骨的部份!
我同事笑稱我有“資訊焦慮症(資訊恐慌症)“,當然這是錯誤的!

因為我總是認為自己實力不夠,認為別人的實力比自已強,活在一個壓力的世界中,用這樣的壓力,強迫自已進步或是學習新技術!

不可否認的是,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有些東西你再怎麼學,你總是落後別人一大段!

但落後別人沒有關係,學習別人的長處就好!

但有些時候,我個人很討厭一件事!就是強迫~是的,強迫。在程式碼的世界裡,程式碼有著被”建議“的撰寫習慣。除了程式碼本身的邏輯要求外,我覺得你只要按照普通的撰寫習慣去寫程式,我想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說你寫錯。(當然我們以符合大眾邏輯的前提來論)

可是就會有人說,這個tag不要用,那個tag 不要用,那個CSS不要那樣寫,如果我們用的是官方提供的方法來寫,也不行嗎?

這明明是符合標準的,但為何不行?

這是我的欵問!否則制定tag的人為什麼要制定?

沒錯,程式規格會汰舊換新,但如果你用的還是在規範內的程式碼,那為何不能用?
我們不能期待每個人都擁有相同的智慧或經驗去作出品質很好的程式!

很多人都覺得寫程式很難,沒有成就感,我覺得很大的一個部份是“寫程式的樂趣”被扼殺了!

記得你小時候組裝樂高基木時,那種天馬行空的樂趣了嗎?

為什麼有的人組模行,喜歡舊化涂裝,喜歡戰損?不就是為了自已的創意嗎?

我對我遇到的年輕一代的學生,我都希望他們打好基礎,但不要馬上就被這些程式碼外在的規範給綁住了!
我們現在做網頁,難道就不能用 表格 ?? 難道不能用換行tag??一定得要用 CSS + 一大堆的div ??
完全不能用inline-style?

連個基本的頁面都做不出來了,不會走,還期待他先學會飛?

但我並非是要寫程式的人都不要遵守規範了(我想除非你自已創作一套程式語言),否則基本規範一定就得遵守,要不然程式一定無法正常運作!

我要說的是如果我們用的都是制度內,正常的程式碼,那為何要扼殺每個人的想法 ?

我覺得反過來要對程式碼留下合理的註解,反而還比較好一點!

像以下的連結提供的規範,個人就是覺得合理遵守的~

jQuery Javascript Coding Style

Google Javascript Coding Style

這樣的規範是提供撰寫員,有良好的寫作風格,但並不會扼殺你的想法!對吧~

然而You’re Doing it Wrong: Common HTML Tag Misuses
的作者就提供了很好的理由,來告訴我們為什麼他建議不要那樣使用!
請注意是“不用那樣使用”而不是“完全不用”!

這意義可是差很多的!

其實再早前一陣子,我自已在撰寫css規則時,也常為了命名而煩惱,有些時候就會因為懶,而簡單命名!
但也因為同事的提醒而有了比較新的認知!但如果那樣的提醒是一種限制,是一種命令,那就不見得每個人都會樂於接受!
如果是我會就會一樣提供一個說法或別人的看法來佐證!
例如 知名網站 css-tricks的這篇semantic-class-names,它就是在告訴我們一個說法!

我覺得這才是一個比較能說服人的做法!